(资料图)
近期,网络上频繁曝光云南省个别导游人员辱骂游客、强迫游客消费的负面事件,引起了广大网民和媒体的高度关注。4月27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召开全省导游人员教育培训电视电话会议。督促全行业高度重视、深刻反思、以案为鉴,从中汲取教训、警醒自己,认真做实问题整改,坚持防微杜渐,持之以恒地抓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着力维护好来之不易的旅游市场复苏大好局面,切实擦亮云南旅游这块金字招牌。
会议指出,“导游是一面镜子”,导游服务好与坏,直接影响游客对云南旅游的体验感和满意度。“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每一位导游人员,要以此为戒,时刻保持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职业荣誉感,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共建更加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
今年以来,随着旅游市场的复苏,有关导游的投诉高发、频发,其中存在强迫诱导购物、增加购物时间、增加购物次数、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甚至辱骂游客的情况。投诉情况综合反映出当前我省导游队伍仍存在法律意识差、服务质量低、职业道德缺失、不文明行为突出等问题。因此,必须持之以恒加强法规学习,将提升服务质量牢记于心、固化于行,人人爱惜云南旅游、珍惜自己的饭碗,行业发展好了,导游自身的发展才有保障和希望。
会议强调,各级文旅部门一要持之以恒、毫不动摇地保持对旅游市场高压整治态势。进一步加强监管,对有强迫、变相强迫消费,辱骂游客等严重损害云南旅游形象行为的导游人员依法吊销导游证;对投诉多、服务态度恶劣的导游人员开展停团培训和考试,实施“红黑榜”通报制度,通过行业自律对这类导游进行惩戒,使其在业内无立足之地,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二要依法保障好广大导游人员合法权益。要重视导游执业环境,坚决查处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承担、垫付接待旅游团队相关费用的行为,要依法保障导游人员合法权益。三要加强导游正面宣传引导。将规范和选树典型结合起来,使社会公众进一步理解、尊重和信任导游。
会议要求,让广大导游受到警示和教育,认清肩负的责任,明底线、知敬畏;旅行社要切实履行好导游管理的第一责任,完善管理制度,保障好导游人员合法权益;各级文旅部门要督促好旅行社对导游的监管,该严管的要坚决管起来,该保障的要全面保障好;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健全导游监督和奖惩机制。
希望在大家共同努力下,让导游人员真正成为云南旅游的形象代表,通过导游的优质服务,让“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成为广大游客的真实体验,切实守护好云南旅游这块金字招牌。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龚怡丹 整理
来源 云南省旅行社协会
Copyright @ 2008-2015 www.7015.cn All Rights Reserved 理财日报 版权所有
联系网站:licairibao@sina1.com.cn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3 392 950@qq.com
备案号: 豫ICP备2020035879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