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4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朗迪”)、
河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朗迪”)、四川朗迪新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材料”)、宁波朗迪智能机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朗迪机电”),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系全资子公司武汉朗迪、河南朗迪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调整,原
担保合同提前终止,公司根据实际业务经营需要调整及新增的担保,本
次担保合同金额为 1.80 亿元人民币,其中母公司为 4 家全资子公司担
保的金额为 1.40 亿元人民币;全资子公司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波朗迪”)为四川新材料担保的金额为 0.40 亿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及提前终止的担保,本次新增担
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的金额为 6.52 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为资产负债率
过 70%,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其担保金额为 1.0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
过 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 1.40 亿元。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迪集团”)、宁波朗迪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以下简称“建
设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其中公司为武汉朗迪、河南朗迪、四川新材料、朗迪
机电 4 家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 1.40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宁波朗迪为四川新材料
提供 0.40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7)。上述担保
事项已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 注册 主要股东
统一社会信用 成立 主要办 法定 主营
保人 注册地 资本 或实际控
代码 时间 公地点 代表人 业务
名称 (万元) 制人
武汉 汉南区纱帽街幸福 风叶风机 朗迪
朗迪 工业园 研发制造 集团
新乡市原阳县产业
河南 风叶风机 朗迪
朗迪 研发制造 集团
工纬四路交叉口
四川 四川身德阳市罗江
改性塑料 朗迪
新材 91510626MA67MW562X 2018 年 9 月 14 日 经济开发区金山工 陈海波 6,000
研发加工 集团
料 业园区光明路
电机及风
朗迪 浙江省余姚市朗霞 朗迪
机电 街道朗马路 188 号 集团
造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被担保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指标名称
名称 2022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3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6,281,613.59 149,407,216.87
负债总额 98,939,384.46 80,419,851.60
武汉朗迪 净资产 67,342,229.13 68,987,365.27
营业收入 183,895,031.25 34,418,428.56
净利润 6,602,010.17 1,645,136.14
资产总额 147,472,051.44 148,271,979.99
河南朗迪 负债总额 92,290,189.88 90,527,815.27
净资产 55,181,861.56 57,744,164.72
营业收入 151,679,516.61 42,010,548.99
净利润 1,068,827.87 2,562,303.16
资产总额 146,987,828.78 148,998,422.78
负债总额 113,899,000.68 115,228,572.61
四川新材料 净资产 33,088,828.10 33,769,850.17
营业收入 146,237,752.60 30,622,176.99
净利润 -1,290,029.48 681,022.07
资产总额 92,731,754.43 95,353,978.54
负债总额 65,038,799.30 62,871,460.85
朗迪机电 净资产 27,692,955.13 32,482,517.69
营业收入 226,606,817.52 55,758,078.79
净利润 22,385,551.69 4,789,562.5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
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
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
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
保证合同编号 被担保人 担保人
(万元)
HTC331995200ZGDB2023N00W 武汉朗迪 朗迪集团 3,000
HTC331995200ZGDB2023N00U 河南朗迪 朗迪集团 5,000
HTC331995200ZGDB2023N00R 四川新材料 朗迪集团 4,000
HTC331995200ZGDB2023N00T 朗迪机电 朗迪集团 2,000
小计 14,000
HTC331995200ZGDB2023N00Q 四川新材料 宁波朗迪 4,000
小计 4,000
合计 18,000
无须反担保。
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全资子公司武汉朗迪、河南朗迪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调整,原担保
合同提前终止,公司根据实际业务经营需要调整及新增的担保,担保金额在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经营
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
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
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供担保的事项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
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
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
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为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及提前终止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及
子公司实际担保的金额为 6.52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55.74%,全部为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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